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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我校师生参加上海市“高校师生楹联创作书写展示”活动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15/05/21  乔君君   浏览次数:   返回

各单位:
为引导广大师生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走进书法艺术,营造浓郁的传承弘扬美丽汉字的校园文化氛围,上海市拟组织本市高校师生开展创作楹联、书写楹联的活动。该活动由市教委、语委主办,上海教育报刊总社、市高校语文教育联盟承办,市书法家协会、易班网等单位联合协办。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工作秘书于5月28日前负责落实相关参赛报名工作。
一、参赛对象
全校师生(活动设两个组别:楹联创作组,楹联书写组。)
二、活动流程
1.校级初赛(2015年4月至5月)
参赛选手请于2015年5月底之前向校语委提交作品,校语委将从参赛作品中评选出相应组别的楹联作品各6幅,参加市级复评。
2.市级复评(2015年6月)
2015年6月下旬,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展开市级复评,评选结果将在"易班网"和"上海语言文字网"上公示。
三、创作和书写要求
楹联的创作和书写应紧扣活动主题,传承弘扬校风、学风、校训,倡导尊师重教的道德风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创作楹联要求
联文单边不超过15字,提倡短联。要符合联律通则,新旧四声皆可,但一副中不能混用。
2.楹联书写要求
书写的楹联可以为古今优秀楹联,也可以为自撰的楹联。
作品书写须使用规范汉字,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及"二简"字等。作品须使用毛笔书写;书体可从楷书、隶属。行书中任选一种。作品宣纸尺寸应为四寸以内。作品无需装裱。
参加活动的作品一律不予退还。作者享有署名权,主办方享有使用和处置权。
凡投稿者被发现或被举报有代写等弄虚作假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一律取消其参赛资格,并予以通报。
四、奖项设置
活动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按照组别和作品的比例分别评选。
校语委、教务处
2015-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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