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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语委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市语测中心科研课题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16/03/02  朱庭萱   浏览次数:   返回

校语委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市语测中心科研课题的通知
 
各单位:
为推动上海市语言文字水平测试工作规范、科学、健康发展,引导和鼓励全市语言文字工作者积极参与多层次、宽领域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测试体系建设,上海市语言文字水平测试中心(以下简称"市语测中心")从即日起将启动2016年度科研课题立项申报、评审工作。
为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组织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为加强语言文字应用及测试研究的实效性和针对性,结合当前本市语言文字事业改革与发展的实际需求,市语测中心2016年度特设课题指南(具体内容见附件1)。请各课题申请者在参照课题指南的基础上,从促进语言文字工作科学、规范、有序,以及可持续发展的视角出发,自行设计课题名称和研究内容选报课题。
选题时,各课题申请者应仔细阅读市语测中心历年研究课题(具体内容见附件2),避免所申报课题内容与已有课题相似或重复。
二、申报条件
(一)课题申请者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经验,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时间保证;能作为课题的实际主持人并承担实质性工作。
(二)原则上应组成课题组进行课题申报。
(三)申请人所在单位必须对课题申请书进行审核,并对申请书的内容、申请人能否承担课题的研究工作等重要问题签署明确意见,并承担信誉保证。
三、申报办法
(一)课题申请者应认真做好课题论证和研究设计,实事求是地填写《上海市语言文字水平测试中心科研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申报人填写时一定要仔细阅读《申请书》上各项内容和提示。《申请书》必须对如下问题予以明确:课题的研究期限;预期成果的类型和数量;经费的详细预算。申请者所在单位应认真负责地签署意见。
(二)课题申请者应在申请日期截止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校语委:申请人已经填妥、所在单位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一式2份(均为原件)以及配套的电子版1份。《申请书》要求统一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递至校语委(教务处):上大路99号新校区行政楼302室;《申请书》电子版请发至huaxu@mail.shu.edu.cn,主题请注明"课题申报及单位"。
(三)《申请书(样张)》可从市语测中心网站(http://www.shysc.edu.sh.cn)的"下载中心"栏目中下载。
(四)此次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18日,请各单位据此做好申报安排。
市语测中心将根据科研课题申报结果开展评审程序,并在2016年4月中旬发布《上海市语言文字水平测试中心关于2016年度科研项目立项评审结果的公示》。
 
 
校语委、教务处
201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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