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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我校师生参加”第二届上海市民诗歌节暨第十届市民诗歌创作活动”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16/06/21  朱庭萱   浏览次数:   返回

关于组织我校师生参加"第二届上海市民诗歌节暨第十届市民诗歌创作活动"的通知

 

为响应上海市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提高市民精神文明素质的号召,校语委决定组织我校师生参加"第二届上海市民诗歌节暨第十届市民诗歌创作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上海市民诗歌节暨第十届市民诗歌创作活动,旨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和传承祖国优秀诗歌文化,引导市民树立和坚持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和文化观。

二、活动主题

寻找诗意  美丽人生

三、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913日止

四、活动内容

(一)原创诗歌作品征集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5周年、长征胜利80周年,抒写"中国梦?申城美" "中国梦?校园美" "中国梦?劳动美",讴歌改革开放以来祖国的发展、城市的变化以及我们工作、生活中的真善美和人生感悟。

1.诗歌作品题目自拟,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向上,有一定的思想性、艺术性。

2.诗歌作品体裁应以自由诗和格律诗词为主,行数不超过50行。

3.诗歌作品来稿必须是投稿者原创,不得抄袭或转摘

(二)诗歌朗诵作品征集

组织我校诗歌爱好者,积极参加市民诗歌朗诵作品征集活动,遴选优秀作品进行评比、展示。

1.分为音频组、视频组,个人或集体朗诵中外诗歌(散文诗)作品,需配乐,作品时间不超过7分钟。

2.音频格式为MP3(比特率不低于256),视频格式为MP4WMV。视频需是原创拍摄、制作。

3.朗诵的诗歌作品积极向上,吐字清晰,普通话标准,能很好把握诗歌节奏;能正确表达诗歌内容,声情并茂,朗诵富有韵味和艺术表现力;视频作品要富有艺术美,能充分展示诗歌的意境和朗诵者的风采。

五、活动奖项:主办方将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

六、投稿邮箱:shu_yuwei@163.com

联系电话:66132027

校语委

20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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