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广大语言文字工作者对语言文字事业做出的突出贡献,进一步激励语言文字工作者和相关单位的积极性、创造性,大力营造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努力开创语言文字工作的新局面,国家语委决定授予首都师范大学等220个单位"全国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上海市获此殊荣的单位有:
●上海市浦东新区语委
●上海市语委办公室
●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大学
●上海市普陀区石泉路街道办事处
●上海市卫生局
国家语委授予我校此项荣誉,是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高度评价,也是对全校师生员工在语言文字工作中所作贡献的最好肯定。
让我们再接再厉,争取11月初教育部、国家语委在沪召开语言文字依法管理现场会考察我校时,能再展我校师生良好的语言文字工作风貌,为学校增光添彩!
校语委办
200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