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语用司及市语委"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这一主题的要求,我校结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上海市实施<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和《规范汉语大学堂》等知识的学习,组织开展语言文字法规及规范网络知识竞赛活动,竭诚欢迎广大师生员工踊跃参加。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时间
即日起至2012年10月30日止。
二、参赛方式
1. 参赛者登录竞赛页面,完成并提交20道单选题。
网址链接:http://lms.shu.edu.cn/mod/quiz/view.php?id=205
2. 校语委根据答题情况评奖。
三、奖项设置
1.个人优胜奖:答题全部正确的参赛者。
2.优秀组织奖:参赛人数最多、获奖人数最多的单位。
获奖单位与个人均将获得校语委精美纪念品1份。
上海大学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2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