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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语委关于组织参加上海市“教师书法教学技能展示活动”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14/05/07  王伟   浏览次数:   返回

各院系: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纲要(2012-2020年)》,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提升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根据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关于印发《上海校园文化建设传承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2-2015)》的通知(沪教卫党[2012]28号)要求,市语委、市教委决定组织开展上海市‘读懂中国、传承经典’校园文化传承系列活动。为配合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我校组织参加上海市"教师书法教学技能展示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各院系从事写字课(书法课)教学的语文、美术、书法等教师。活动设置软笔组和硬笔组两个组别。
二、活动内容
教师在做好课堂教学设计的基础上,上一节完整的书法课(40分钟),上课结束后进行时长5分钟的反思性说课,题目自选,笔法可以是软笔也可以是硬笔(但同一节课只采取一种形式)。
三、活动时间
2014年5月-6月
四、活动流程
(一)初赛
各院系于2014年6月15日前将参赛教学作品的视频资料(含5分钟反思说课)、《书法课堂教学设计表》(附件)制作成1张光盘报送至校语委,由校语委选拔相应组别的软硬笔书法课堂教学作品参加市级复评。
视频要求图像、声音清晰,无噪音,且要求两个机位以上,用专业摄像机拍摄(清晰度不低于720P),应由熟悉教学规律的技术人员制作。视频资料的片头应标明学校、年级、教学内容名称及教师姓名,视频格式应为FLV或MP4格式。
(二)市级复评
主办方将于8月下旬,联合市书协组织专家对各组别的参赛教学作品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在"上海语言文字网""易班网"和《东方教育时报》官方微博上公示。
(三)总结展示
9月上旬,主办方将在"上海语言文字网","上海教育"新闻网,微博、微信,"易班"学生互动社区,《上海教育》杂志,《东方教育时报》等平台上发布活动获奖优秀教学作品,并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从获奖作品中评选出最佳人气奖。
11月下旬,主办方举办优秀教学作品展示和颁奖活动,同时将所有获奖优秀作品刻录成光盘免费下发至全市大中小学校供学习使用。
五、评比标准
本次活动的评比将从教学设计、教师素养、课堂文化、教学效果和特色创新等5个方面进行。
六、奖项设置
软笔组和硬笔组各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胜奖若干名。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伟    电话:66132732    邮箱:wangwei@mail.shu.edu.cn
地 址:上大路99号行政楼302室教务处
校语委、教务处
201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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