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接市教委、市语委通知(沪教委语〔2009〕5号),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推行规范汉字的要求,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写字习惯,具备熟练的写字技能,提高规范汉字书写水平,培养学生热爱祖国文字和书法艺术,强化他们终身学习的能力基础,教育部语用司决定举办"首届全国大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协助做好参赛《报名表》的填报和初赛作品的收缴工作。
一、参赛对象
本市在校大中小学生(含研究生、本地外国留学生)及中职学校学生。
二、赛事安排
(一)时间安排
1.参赛报名截止日期为2009年5月31日;
2.初赛作品截止日期为2009年6月20日。
(二)比赛方式
1.按不同组别不同书体类别(软笔或硬笔以楷书、隶书、行书书体书写)进行比赛;
2.初赛作品连同参赛《报名表》,由校语委(上大路99号新校区行政楼306室教务处)汇总并组织评选后向市教委、市语协荐送5名选手进入复赛;
3.复赛为市统一组织的现场比赛,时间、地点、要求等另行通知。
(三)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应以规范汉字书写,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不得出现自造字和错别字;
2.软笔作品使用毛笔书写,硬笔作品使用钢笔书写;
3.作品规格:软笔,不超过四尺整张;硬笔,试卷须从网上(http://hanzidasai.org/ybst/index.html)下载,用A4纸打印,复印有效;
4.作品内容:须选自中华经典诗词歌赋等文学作品,可从所学语文课本中选取;
5.作品类别:每位选手可兼报不同书体类别作品,每类作品限报1份。
(四)奖项设置
设特、一、二、三等、优胜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若干,颁发奖状和证书。
附件:首届全国大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个人报名表(高校组)
上海大学语委、教务处
200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