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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中华赞•09诗词歌赋创作大赛”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09/09/18  邹月亮   浏览次数:   返回

为贯彻落实市语委、市文明办关于组织开展"中华赞·2009诗词歌赋创作大赛"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文化素质,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开展的各项活动,校语委、校文明办决定在全校组织开展这一活动,将全校师生员工的爱国主义教育推向高潮。

一、活动宗旨

以迎接、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主题,以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和春节等传统节日为契机,热情讴歌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的伟大成就,抒发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家乡的真挚情感,唱响共产党好、伟大祖国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大力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和健康向上的节庆文化理念,增强文化自信与母语意识,以"中华赞"活动为载体,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加强学校精神文明与和谐校园建设,推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语言文字应用水平。

二、参赛对象

上海大学全体师生员工(含离退休)

三、作品要求

1. 内容:紧扣迎接和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主题,以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和春节等传统节日为契机,挖掘中华传统文化精髓、文化特色、传统节日的历史底蕴,弘扬传统文化。

2. 体裁:古体诗(含词、曲、赋等)、现代诗、散文等。

3. 篇幅:诗、词原则上不超过50句,赋、散文原则上不超过1500字。

四、参赛方式

参赛者按照上述作品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作品报送校语委,参赛作品请以"word"文档保存并作为"附件"发送到指定邮箱:sendtozyl@shu.edu.cu

(请在电子邮件"标题"栏注明"中华赞投稿"字样,在作品中注明姓名、学院部门、联系电话等详细信息,并注明参赛作品的体裁种类)。学校将邀请有关专家对参赛的作品进行评审,从中遴选出反映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热情讴歌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的伟大成就,展现地域特色文化的优秀作品若干选送到市语委、市文明办参评,并给予奖励。

五、时间安排

1. 投稿时间:2009918-20091110

2. 评选时间:20091111-20091120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月亮

电话:66133507-4

邮箱:sendtozyl@shu.edu.cn

上海大学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099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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