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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上海大学“学生汉字文化创意设计大赛”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12/09/20  乔君君   浏览次数:   返回

按照沪语委【2012】10号文件要求,为继承和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着力提升师生人文素养,校语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学生汉字文化创意设计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通过开展语言文字规范知识学习和创意设计活动,帮助学生了解汉字,走近汉字,热爱中华文化,提高语言文字应用水平。
二、参赛对象
在校学生
三、大赛内容
1.形式:汉字藏书票、书签创意设计。
2.要求:参赛作品应以规范汉字为主要设计载体,展现汉字的演变、形态、意蕴、创意等文化内涵,可适当使用相关图形、图案等元素。
3.内容:名言名句书写,创意字体设计(以规范汉字为设计原形),单字演变过程呈现(演变过程必须包含现代规范书写方式一例),文图互解表现,古今文字对照,传统书法摹写等。
参赛者可登陆"上海语言文字网""易班网"大赛专题网页浏览"汉字藏书票、书签设计范例"。
四、制作要求
1.藏书票每件作品画心尺寸边长不超过14厘米,画心外留白须大于2厘米;作品中运用的版画技法不限(木版、铜版、石版、丝网版均可,不收电脑打印作品);作品须有铅笔签名,并注明版种、印数;作品须出现"我的藏书"或"我的珍藏""**书票""**藏书""EXLIBRIS""exlibris"等字样。
2.书签设计的外形可自定,单面或双面设计均可,作品中运用的表现技法(版画制作、电脑设计打印制作等)不限。
3.藏书票和书签设计中的图形、图案元素的使用面积一般不超过画心面积的60%。
4.参赛者可提交单幅或系列作品(系列作品每套以2-6件为宜),每件(套)作品提交相同内容一式三份,同时提交作品数码照片的电子文件(光盘)一份。
五、评选标准
以作品的主题选择、构图形式、创意表现、技法运用、色彩运用等综合表现为评选标准。
六、竞赛流程
1.2012年10月12前,各院系将学生参赛作品报校语委。
2.2012年10月19,校语委组织专家评审,选拔汉字藏书票、书签不同组别作品各10套。
3.2012年10月31,校语委统一将选送作品及其数码照片电子文件(光盘)报送大赛承办单位。
七、奖项设置
大赛按组别分别评出汉字藏书票、书签设计作品最佳创意奖1名、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若干名;评选出优秀指导教师若干名;根据参赛情况统计,主办方将评选高校和区县优秀组织奖若干。
八、有关说明
1.参赛者报名参赛作品的数量不限,作品需是参赛者本人原创、设计、制作,如有抄袭行为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2.参赛作品的著作权归参赛者所有,主办方可以对参赛者作品进行收藏、展览、展示、出版及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 乔君君 
电 话: 66133381
 
上海大学语委
2012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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