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语信司函[2014]3号文件(《关于推荐国家语委科研课题的通知》)精神,按照市语委办相关通知要求,校语委拟请各单位组织力量做好课题申报工作,并将材料于3月25日前报送教务处转市语委办选荐国家语委参审立项。
报送地址:教务处(上大路99号新校区行政楼302室)
电话:66132732 66132027
一、选题坚持"问题驱动"原则
重点以本地语言生活中富有前瞻性、战略性、全局性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切实增强选题的科学性和针对性,避免选题过窄、过偏、过于微观、创新不足、与语言文字工作实践脱节等问题。
二、课题遴选立项与经费资助
国家语委将组织专家对各地所有推荐课题进行匿名评审遴选、择优立项,并给予每个课题5万元的经费资助。
得到专家高度评价和一致认可、意义重大的课题,可以重点项目形式立项,并适度加大经费资助力度。
校语委、教务处
201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