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处:
为切实贯彻《上海大学关于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办法——普通话测试推进工作》(上大内[2007]114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上海大学普通话测试推进工作实施细则》(上大内[2008]33号)相关规定,配合校人事处教师资格证申报和招毕办学生择业投档工作,学校常规普通话水平测试原则上一年安排春、秋季两场,每年寒、暑期开学后十天内接受交费报名,以应广大教工领证、学生求职等需求。本次具体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要求
测 试 对 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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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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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 标 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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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授普通话语音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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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1月1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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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乙等(92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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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汉语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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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甲等(87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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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教师(含实验课教学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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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乙等(80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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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干部(含后勤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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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甲等(70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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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专业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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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乙等(80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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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测试认定
上海市语言文字水平测试中心颁发相应等级的《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持有的其他证书,必须盖有省级以上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或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的印章方为有效。
三、测试安排
2010年9月28日前,各院系、部处语言文字工作秘书完成本部门报名登记和缴费工作。
10月16日,市测试中心联合校测试站在新校区机房组织测试。
四、测试缴费
1. 上海市语言文字水平测试中心收取普通话水平各级测统一标准90元/人。
2. 参测人员可自愿报名参加由校测试站安排的测前培训。培训用测试辅导教材为上海市语言文字水平测试中心提供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试指导用书》(上海高教电子音像出版社),28.80元/本。
缴费情况请在《报名表》(见附件)中逐项标明。
五、测试奖励
1. 适龄教工参加校普通话测试后,其第一次达标测试费全额报销;
2. 对于普通话测试成绩达90分以上的学生,学校发放奖励金100元/人。
*请尚未办理报销手续的教工,即日起携达标证书复印件和交费发票,到所在部门语言文字工作秘书处登记后统一来校教务处报销。
六、友情提醒
1. 报名同时请准备近期1寸报名照一张(无红印或钢印),测前由参测人员自行粘贴于"准考证"上;
2. 赴测同时请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校语委、教务处
2010年9月13日
附件:《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