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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迎接“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计划

创建时间:  2005/03/10  邹月亮   浏览次数:   返回

上海大学语言文字工作在市教委和市语委的共同领导和全面部署下,积极贯彻高校语言文字工作"一要纳入培养目标、教学要求、常规管理,二要渗透教学、校园文化"的指导思想,在建立、健全管理工作体制,学习、宣传、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推广普通话及推行规范字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在此基础上,为实现语言文字工作的常规管理,形成可持续发展的管理机制,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地提高"说普通话,用规范字"的水平,特制订本计划,以迎接市教委和市语委对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达标评估。

一、工作启动

1. 调整校语言文字工作机构

我校于1999年底成立"上海大学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委员会",2002年调整更名为"上海大学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并在教务处增设办事机构"上海大学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负责校语言文字方面的日常工作,文学院中文系、计算中心协助语委办公室的工作。

目前,由于学校人事变动,拟再度调整校语委等机构组成人员,并增设各单位工作秘书,深入配备学生工作干部。

校语委调整后,将召开2005年上海大学迎接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准备会议,届时邀请市语委领导为我们介绍上海市高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开展情况和被评学校情况,以推进我校迎评工作的展开。

校语委调整后,语委主任(主管校长)将定期主持教务处、宣传部、人事处、学工办、工会和团委等部门参加的语言文字工作协调会议,强化这些部门的联合办公职能。

2. 扩版校语言文字工作网页

充分发挥文学院、计算中心和教务处学生助理的优势,将原教务处网页上的语言文字工作内容扩展制作成上海大学语言文字专用网页,以加强宣传影响力度,积极准备2005年初举办的市级语言文字网页设计比赛。20053月底,校语委配合扩版语言文字网的工作,还将举办相应的征文比赛。

3. 时间安排:20051~20053

二、统一思想认识,规范用语用字

1. 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通过重新印发《通用语言文字法》及组织相关专题研讨,增强法制观念;通过广播、电视、报纸、讲座等多种渠道的宣传,加深对语言文字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2. 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宣传、实施《通用语言文字法》,如社团义演,演讲、书法比赛和各部门文字秘书的培训等。

3. 组织各院(系)统筹安排新生首日教育有关语言文字工作的宣传教育内容;在学校引进人员培训中,增加语言文字方面的培训要求。

4. 结合精神文明建设,围绕学校人才培养目标,进一步研讨、确立语言文字工作在我校教育教学中的定位,最大限度地发挥语言文字工作在教学实践中的作用。

5. 时间安排:20054~20056

三、回顾总结、自查自评

1. 通报各部门近三年师生员工普通话水平测试情况,对报测率或教工达标率位居榜首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

2. 组团巡视校园用字(包括标牌、张贴等),抽检发文、出版物等用字,抽查课堂、会议用语以及板书、会标等的规范化用字情况。

3. 以问卷、座谈等形式了解语言文字工作的全校知晓度,征求师生员工对进一步做好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建议。

4. 时间安排:20059~20063

四、整改完善、迎接评估

1. 健全法规制度,保证语言文字工作的长效管理。如:根据有关政策出台教师持证上岗规定,落实相关专业学生持证毕业等要求。

2. 针对自查、自评中发现的问题作全面整改,在此基础上完成学校自评报告。

3. 在校语言文字网页、学报上开展专题征文活动,为迎接评估营造浓郁的校园氛围。

4. 时间安排:20064~20066

教务处、语委办

2005310

上一条:上海大学迎接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准备会在校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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