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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语委组织师生参加市纪念《实施办法》网上竞答活动

创建时间:  2007/06/13  邹月亮   浏览次数:   返回

为宣传、纪念《上海市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简称《实施办法》)施行一周年,市语委于2007312630在全市组织开展"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知识有奖竞答活动"。活动通过网络答题的方式进行,要求各高校组织发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并结合实际组织学习。

为此,校语委办接通知后即召开了活动推介会,学校十几个语言文字工作骨干单位率先进入了活动宣传动员和组织参与的行列。一传十,十传百,全校师生参与活动热情日渐高涨。

为最大限度方便大家关注、参与活动,校语委办请示校语委叶志明主任后,于活动期间,在校园网首页醒目位置"热点信息"栏,由校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协助帖挂了《活动通知》并作活动相关链接;同时语委办还精心准备,给大家提供了较为全面的答题指导。

夏季学期开学后,校语委办又联络校计算中心,充分利用学生计算机实习机会,使学生大面积网络竞答、学习成为可能。活动在通信、外语、计算机、理学院等实验带教老师的支持下得以顺利进行。活动过程中,学生耐心、认真答题,不时三三两两探讨着题解;由于电脑、网络等因素造成的答案提交困难,使不少学生连续重复答题三、四遍,可大家还是毫无怨言。这无疑体现了我校师生强烈的活动参与意识和高度的学校责任、荣誉感。

活动提高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市《实施办法》的知晓率,加深了广大师生对"校语言文字网"的认识与了解,更提升了大家的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知识水平。

目前,竞答活动渐近尾声,我校师生的活动参与率已跃居高校排行榜首。可见,有领导的大力支持,有大家的协同参与,我们就一定能把工作做好。

继续努力吧,朝着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目标大踏步地前进!

校语委办  

2007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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