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0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以来,全国已有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6个省会市、计划单列市依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制订或修订了地方语言文字法规、规章。在地方立法的基础上,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正致力于依法管理和执法监督。
为观摩、交流和研讨有关建立和完善执法监督机制的问题,进一步推动各地贯彻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地方语言文字立法工作,指导和推动行业系统的语言文字工作,教育部、国家语委定于11月初在沪召开语言文字依法管理工作现场会。届时将邀请全国人大教科文卫有关领导出席会议,教育部副部长、国家语委副主任赵沁平同志也将到会并讲话。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分4组对有关区县、高校和系统,就其结合自身实际,加强法制宣传、依法履行语言文字监管职能等情况进行实地考察。上海大学有幸代表上海高校接受执法检查并安排考察活动。
"现场会"的成功召开,定将促进全国语言文字工作的进一步纳入法制化轨道,提高社会运用法律手段管理语言文字的应用能力和水平,使语言文字工作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执法落实。
预祝全国语言文字依法管理工作现场会圆满成功!
上海大学语委办
200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