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中不经翻译直接嵌入字母词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会影响传统文化的传承?翻译与记者的责任何在?4月14日,中国译协、人民日报海外版联合主办座谈会,就这一话题展开热烈讨论。
4月14日,由中国翻译协会与人民日报海外版联合举办的"规范外来语译名 创造和谐语言环境—翻译与记者的社会责任"媒体负责人座谈会在京举行。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在京二十余家媒体负责人和国家广电总局、国家语委、中国外文局、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等单位的负责人出席了座谈会,围绕如何规范外来语,新闻和翻译工作者的社会责任等议题展开了深入讨论。会议由中国翻译协会第一常务副会长、中国外文局常务副局长郭晓勇主持。
与会媒体负责人认为,在我国公开出版物、媒体报道乃至政府文件中,不经翻译,直接将外来语嵌入中文使用的现象越来越多,如果不采取措施,将有蔓延的趋势。中国翻译协会副会长、中国外文局副局长黄友义发言指出:"国家的语言是一个国家软实力的体现,我们应该尊重自己的语言,保护我们的语言。"人民日报海外版副总编辑刘国昌表示:"对于英语嵌入汉语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早有规定,做文字、新闻工作的,要重温、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才好用法去说服别人。"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文字处处长于虹也强调了外来词转化成汉语的必要性。她认为:"英文词的语音、书写形式都与中文不匹配,英汉夹杂并不能实现二者的有机融合。"与会媒体负责人和学者们纷纷表态,新闻和翻译工作者应该走在前面,发挥表率作用。中国翻译协会第一常务副会长郭晓勇强调,中国翻译协会作为中国翻译界的行业组织,将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的工作,为规范外来语译名,创造和谐语言环境尽到应有的责任。
与会的媒体负责人、专家倡议,政府部门应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外来语在汉语中的使用;倡导全国翻译工作者和新闻工作者发挥表率作用,自觉维护语言文化,保持汉语的纯洁性;尽快建立权威的外来语译名审定机构,专门负责外国人名、地名、科技术语及其他词语的翻译规范工作,统一发布、统一使用。
来源:教育部语用司
2010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