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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育部语用司开展语文星空征文活动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06/05/18  邹月亮   浏览次数:   返回

各校区、各学院、各单位:

今年是国务院《关于公布<汉字简化方案>的决议》和《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公布50周年,为配合宣传纪念活动,展示语言文字工作者的精神风貌,教育部语用司将开展"语文星空"征文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有志于语言文字工作的教工。

二、征文内容:结合工作实践,谈谈自己从事语言文字工作以来的工作心得、体悟、感动、思考、收获及对未来事业发展的畅想等,也可写出工作中亲历的一些感受深刻的人和事。文章要有真情实感,内容真实、具体、生动,题目自拟,体裁不限。

三、其他报送要求:

1.作者自然情况介绍:姓名、单位、职务、工作简历、年龄、性别、民族、联系电话、电子邮件、通信地址、邮编等。

2.照片:请作者选送l张最能体现个人风采的生活照或工作照(数码照片),尺寸不限,图像要清晰。

3.心语独白:用一句最凝炼的话概述自己对语言文字工作的理解和感情。

4.格式:文章标题字体为黑体三号字,征文字体为仿宋小三号字,文章标题下方注明作者姓名和省份、单位。

5.所有文字材料和数码照片请于715以前,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同时发送到校语委办和市语委办:

huaxu@mail.shu.edu.cn

zrp@shmec.gov.cn

或者 zhangripei@126.com

邮件标题为:"···省(市、区)参加征文文章",照片附件要标注姓名。

四、征文使用:

1.市语委将视投稿情况和稿件质量,遴选报送教育部、国家语委,并对参与投稿的组织和个人进行奖励,或安排出版征文专辑,奖项设置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教育部语用司将对各省报送文章进行统筹,优秀征文陆续在语言文字工作简报、上海语言文字周报、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网页、中国语言文字网等媒体上辟出专栏进行宣传报道。

上海大学语委办

2006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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