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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全国规范汉字书写大赛征稿启事

创建时间:  2008/02/21  邹月亮   浏览次数:   返回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全民学习规范汉字书写活动,继承优良的汉字书写文化传统,提高全民汉字规范意识和汉字书写文化素养,使人人都写规范字,人人写好规范字,中国语文报刊协会、中国书法家协会展览部、《语文世界》杂志社、中国语文报刊协会规范汉字书写专业委员会、西泠印社出版社、《写字》杂志编辑部等单位将联合主办"第四届全国规范汉字书写大赛"。请各单位协同做好大赛征稿的发动、组织工作。于2008625日前,将相关材料汇总后报送校语委(新校区行政楼306室教务处)。

上海大学语委08/02

附:全国规范汉字书写大赛征稿具体事项摘要

一、征稿办法:语言文字秘书收集本单位参赛作品并填妥《大赛作品登记表》;

第四届全国规范汉字书写大赛作品登记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组别

单位

班级

项目

辅导

老师

1

 

 

 

 

成人组

 

 

 

 

2

 

 

 

 

成人组

 

 

 

 

3

 

 

 

 

成人组

 

 

 

 

 

 

 

 

成人组

 

 

 

 

合计

参赛人数

 

作品件数

 

二、征稿要求:

1.大赛项目:(1)硬笔字(楷书、行楷书、隶书);

2)毛笔字(楷书、行楷书、隶书)。

2.书写内容:选写古诗文或现代诗文,也可选写名句格言(30)

内容积极健康(有违国家法律法规内容,取消参评资格)。

3.用字要求:必须使用国家公布的规范汉字(《简化字总表》[1986]);

出现不规范字(≥2个)作品,取消参评资格。

4.作品形式:硬笔字用钢笔书写,选用不小于B5规格的纸张;

毛笔字不必装裱,选用不大于4尺的宣纸;

款式自选,风格、流派不限。

5.作品标记:必须在背面右下角工整地写清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组别、单位、辅导老师等。

6.大赛组委会对参赛作品拥有发表权,所有作品一律不退。

三、奖励办法:鼓励全员参与、提高,获奖面大,在相关媒体公布评奖结果。

1.作品奖:根据实际水平,不受名额限制,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及优秀奖各奖次,颁发证书。(成人组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凭本人意愿,可吸纳为中国语文报刊协会规范汉字书写专业委员会会员。)

2.指导奖:获一、二、三等奖学生的辅导老师,同时获指导奖,颁发证书。

3.团体奖:根据各单位获奖人数和奖次,按积分多少,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团体奖,颁发奖状。

4.组织贡献奖:根据各单位组织参赛人数,评出一、二、三等组织贡献奖,向获奖集体和组织者颁发奖状和证书。

上一条:关于开展2008我爱祖国语言美经典诗文诵读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珍爱母语•共同行动——为城市美容”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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