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接市教委、市语委通知(沪教委语〔2010〕11号),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推行规范汉字的要求,推进规范汉字书写教育,提高学生书写技能,引导学生热爱祖国文字和书法艺术,培养其丰厚的人文素养和审美情趣,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教育部语用司决定举办"第二届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协助做好参赛《信息统计表》的填报和初赛作品的收缴工作。
一、参赛对象
本校学生(含研究生、本地外国留学生)
二、赛事安排
(一)时间安排
参赛报名截止日期为2010年6月25日
(二)比赛方式
1. 按不同组别不同书体类别(软笔或硬笔以楷书、隶书、行书书体书写)进行比赛;
2. 初赛作品连同参赛《信息统计表》,由校语委(上大路99号新校区行政楼306室教务处)汇总并组织评选后向市教委、市语协荐送6名选手进入复赛;
3. 复赛为市统一组织的现场比赛,时间、地点、要求等另行通知。
(三)参赛要求
1. 参赛作品应以规范汉字书写,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不得出现自造字和错别字;
2. 软笔作品使用毛笔书写,硬笔作品使用钢笔书写;
3. 作品规格见附件1;
4. 作品内容:须选自中华经典诗词歌赋等文学作品,可从所学语文课本中选取;
5. 作品类别:每位选手只能报1种书体类别作品。
(四)奖项设置
设特、一、二、三等、优秀奖和"最佳指导教师奖"、"优秀指导教师奖"、"最佳组织单位奖"、"优秀组织单位奖"若干,颁发奖牌和证书。
附件1:作品规格及评审原则
附件2:第二届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参赛作品登记卡(学生填写)
附件3:第二届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参赛学生信息统计表(学生填写院系汇总)
上海大学语委、教务处
201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