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基本内容
1. 上海市教委、语委何时对我校语言文字工作进行达标评估?
2. 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的目的是什么?
3. 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的依据是什么?
4. 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采取的方式是什么?
5. 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的指标体系是什么?
6. 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的评估期限是如何划定的?
7. 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的评估结论分为哪些等级?
8. 我校进行语言文字迎评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9. 我校迎评领导和工作机构是如何构成的?
10.我校迎评工作开展情况如何?
二、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基本情况
1. 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目标定位是什么?
2. 我校语言文字工作发展的近期和中长期目标是什么?
3. 我校语言文字工作机构是如何组成的?
4. 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网页的建设情况如何?
5. 我校普通话水平测试站是何时建立的?
三、语言文字工作常识
1. 什么是普通话?
2. 什么是规范汉字?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所称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指什么?
4. 我国的语言文字工作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5. 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有何重要意义?
6.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7. 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是什么?
8. 上海市颁布《上海市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有何重要意义?
9. 《上海市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的主要内容?
10. 语言文字工作在教育、教学中体现"三纳入一渗透"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1. 推广普通话重点在哪些领域?
12. 高校哪些人员必须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相应的达标标准是什么?
13. 推广普通话是不是要消灭方言?
14. 哪几种情形可以保留、使用繁体字?
15. 少数民族师生应该如何理解"用规范字,讲普通话"?
四、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大事记
五、上海大学语言文字工作大事记
一、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基本内容
1. 上海市教委、语委何时对我校语言文字工作进行达标评估?
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是政府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对高等教育系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上海市颁布的《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情况进行的全面检查。根据上海市教委和上海市语委的统一安排,上海市语委评估专家组将于2006年10月11至10月13日对我校语言文字工作进行实地考查和评估。
2. 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的目的是什么?
高等学校是国家重要的文化基地,是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摇篮。通过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使高等学校成为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榜样,并在贯彻实施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语言文字应用规范化方面走在全社会前列。
3. 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的依据是什么?
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教语用[2000]1号)是组织评估的工作依据。
4. 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采取的方式是什么?
评估采取学校自我测评、专项工作汇报和专家进校实地检查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地评估期间,专家组将分别召开校党政领导、校语委成员、教师和学生4个座谈会;抽样进行师生问卷调查和学生使用规范字测试;走访、巡视校内各院(系)、部门,检查教育教学用语用字等语言文字工作情况。
5. 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的指标体系是什么?
一级指标5项:指导思想、管理体制、工作措施、通用语言、通用文字。
二级指标14项:重要性认识、*目标定位认识、组织机构、*工作网络、规划与计划、*规章制度、*宣传教育、科学研究、检查评比、普通话测试、*教学用语、校园用语、*校园用字和印刷品用字。其中带"*"的6项为核心指标。
6. 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的评估期限是如何划定的?
评估期限一般为3年,学校接受评估时须提供近3年的工作资料。
7. 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的评估结论分为哪些等级?
评估结论分为合格(达标)、暂缓通过和不合格三个等级。凡14项二级指标中合格项数≥11项,且6项核心指标全部合格,则学校总评为合格(达标);6项核心指标中有任何一项评定为不合格,则学校总评为暂缓通过;6项核心指标中有任何2项及2项以上评定为不合格,则学校总评为不合格(未达标)。
8. 我校进行语言文字迎评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遵循"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二十字方针,进一步促进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实现全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9. 我校迎评领导和工作机构是如何构成的?
学校成立了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迎评领导小组,由校党委书记于信汇任组长,校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校长周哲玮任副组长,校党委常委、副校长、语委主任叶志明任执行副组长。下设迎评办公室及材料组、宣传组、督查组、综合组四个工作组。
10. 我校迎评工作开展情况:
第一阶段:工作启动
2005年1月~2005年3月
第二阶段:统一思想认识,规范用语用字
2005年4月~2005年6月
第三阶段:回顾总结,自查自评
2005年9月~2006年3月
第四阶段:整改完善,迎接评估
2006年4月~2006年6月
第五阶段:迎评倒计时
2005年4月~2005年6月
6月1日~6月31日(距评估133天)
①召开校迎评工作阶段小结会;
②召开校语委迎评专题研究会;
③各单位自查用语用字情况并整改;
④起草校"自评报告"并完成初稿。
7月1日~7月21日(距评估103天)
①各单位收集近三年相关工作材料;
②各单位小结基础上完成"自评报告";
③学校印制迎评宣传小册子;
④督导组组团复查校园用语用字情况。
8月28日~9月22日(距评估45天)
①材料组整理相关工作材料;
②宣传组制作语言文字工作专题宣传片;
③学校组织、策划相关知识竞赛;
④修改校"自评报告"并定稿。
9月25日~9月30日(距评估17天)
送审校"自评报告"终稿。
10月11日(距评估1天):正式提交参评材料。
10月12日、13日(距评估0天):接受评估。
二、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基本情况
1. 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目标定位是什么?
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上海市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等国家、地方法律法规,牢固树立语言文字使用中的国家意识、法制意识和现代意识,充分发挥地方综合性大学的学科综合优势和上海市第一家高校普通话水平测试站的作用,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的培养目标和有关课程标准,纳入教育教学和学生技能训练的基本内容,纳入学校工作的常规化管理,渗透到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社会实践等教育活动中,培养具有较高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人才,为推进社会语言文字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进程,实现国家和上海市语言文字的发展目标,塑造上海国际化大都市形象做出我校应有的贡献。
2. 我校语言文字工作发展的近期和中长期目标是什么?
近期目标:遵循"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评估方针,扎扎实实地做好上海大学的语言文字工作,争取以优异成绩通过上海市教委、语委对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达标评估。
中长期目标:努力创建规范、文明、和谐的语言文字应用环境,在上海乃至全国树立一面示范性的旗帜,创建语言文字示范校区。
3. 我校语言文字工作机构是如何组成的?
我校自1996年开始启动语言文字工作。工作机构几经调整,目前上海大学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由分管教学副校长任校语委主任,教务处处长、宣传部部长、人事处处长任校语委副主任,校各单位的主要领导任校语委委员。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常设于教务处。
校各单位语言文字工作,除主管领导外,还专设工作秘书,学生各行政班班长担任语言文字工作的宣传、联络员。
4. 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网页建设情况如何?
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网页()于2005年5月改版开通后,于2006年4月,在由市教委、市语委联合举办的高校语言文字网站(网页)评比中荣获一等奖。
5. 我校普通话水平测试站是何时建立的?
上海大学普通话水平测试站于2006年3月28日,在我校召开的2006年上海市高校语言文字工作会议上,由市教委和我校领导共同揭牌成立。这是市语委办和市测试中心领导下的上海市第一家高校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三、语言文字工作常识
1. 什么是普通话?
普通话是现代汉民族共同语,是国家通用语言。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
2. 什么是规范汉字?
规范汉字适用于现代汉语,包括"经过整理简化的字"和"未整理简化的字"两部分。"经过整理简化的字"由国务院或国家主管部门以字表形式正式公布,如《简化字总表》《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现代汉语通用字表》等。"未整理简化的字"是指历史上流传下来的沿用至今、不需要整理简化的传承字,如"人、土、大、小、王、田、心、引"等。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所称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指什么?
该法所称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指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4. 我国的语言文字工作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国语言文字工作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简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该法于2000年10月31日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5. 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有何重要意义?
该法的颁行,标志着我国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将全面走上法制的轨道,对于促进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6.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确立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地位,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国家机关、学校、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公共服务行业以及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信息技术产品、广告、招牌、企业事业组织名称和在境内销售的商品的包装、说明等方面的使用做出了规定。
7. 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是什么?
《上海市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简称《实施办法》。该办法于2005年12月29日经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8. 上海市颁布《上海市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有何重要意义?
《实施办法》的颁布,有力地促进了上海市社会语言文字应用规范化水平的持续提高,推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长效机制的形成和完善;对进一步促进经济发展、提高交际效能和工作效率,进一步推动科技和教育进步、提高市民科学文化和法律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9. 《上海市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该办法是上海市第一部关于语言文字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它体现了国家的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要求,有关人员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应用能力的标准,并就政府各职能部门对社会语言文字应用的管理监督职责和执法责任等做出了具体的规定。
10. 语言文字工作在教育、教学中体现"三纳入一渗透"要求的内容是什么?
切实采取措施,把语言文字规范意识纳入学校培养目标和有关课程标准,纳入教育教学和学生技能训练的基本内容,纳入学校工作日程和常规管理,渗透到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社会实践等教育活动中,培养具有较高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人才。
11. 推广普通话的重点在哪些领域?
国家机关、教育系统、广播影视和公共服务行业是推广普通话的四个重要领域。在普及普通话方面,机关应当发挥"龙头"作用,学校应当发挥基础作用,广播电视等有声传媒应当发挥示范榜样作用,公共服务行业应当发挥"窗口"作用。
12. 高校哪些人员必须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相应的达标标准是什么?
高校教师(含实验课教学人员)、管理干部(含后勤管理人员)、各专业学生都必须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
根据《上海市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具体要求分别是:
(1)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应达到二级乙等(测试分数为80)以上水平,其中,对外汉语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测试分数为87)以上水平。
(2)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管理干部应达到三级甲等(测试分数为70)以上水平。
(3)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应达到二级乙等(测试分数为80)以上水平。
13. 推广普通话是不是要消灭方言?
国家推广普通话是要坚持普通话的主体地位,并不是要消灭方言。方言有其自身的使用价值和特殊的文化价值,将在一定领域和特定地区内长期存在和使用。国家推广普通话是要求会说方言的公民,还要会说普通话;要求公民在社会公共交际领域的正式场合,如学校、机关、新闻宣传、服务场所等讲普通话,但并不要求公民在所有场合都讲普通话,在非正式的场合中允许使用方言。
14. 哪几种情形可以保留、使用繁体字?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七条规定,下列情形可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一)文物古迹;(二)姓氏中的异体字;(三)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四)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五)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六)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
15. 少数民族师生应该如何理解"用规范字,讲普通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八条规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语言文字的自由。"但在汉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师生,学会用规范汉字、讲普通话,就能大大方便知识的传播和交流,进而增进相互间的了解和民族团结。
四、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大事记
1. 1949年10月10日,根据毛泽东主席的指示,新中国最早的全国性文字改革团体"中国文字改革协会"成立。之后又分别成立了"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中央文字问题委员会"和国务院直属的"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
2. 1955年10月,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和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先后召开,简化汉字和推广普通话的方针、政策、步骤等得以确定。
3. 1956年1月28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公布汉字简化方案的"决议"和推广普通话的"指示",以此为标志,推行简化字、推广普通话进入实施阶段。 这是我国当代语言规划史上的两件大事。
4. 1958年2月21日,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批准推行《汉语拼音方案》。
5. 1982年通过的新《宪法》明确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6. 1985年,国务院决定将原"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改名为"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7. 1998年,国家语委并入教育部,对外保留牌子,教育部主管全国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
8. 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话言文字法》开始施行,19个地方法规和规章相继发布实施。
五、上海大学语言文字工作大事记
1. 1984年,钱伟长校长主持了上海市科委"汉字宏观字形编码(钱码)"项目;1986年2月,《汉字宏观字形编码(钱码)和中文系统》被授予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
2. 1996年9月,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上海大学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委员会。
3. 1997年初,在"上海市第二届我爱祖国语言美——语言文字知识大赛"中,我校夺得复赛第一名,并获电视决赛三等奖。
4. 1997年10月,我校顺利通过上海市教委、上海市语委对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检查。
5. 2002年6月,调整我校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原"上海大学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委员会"更名为"上海大学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并在教务处设"上海大学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语委日常工作。
6. 2006年3月28日 ,上海大学普通话水平测试站成立。这是市语委办和市测试中心领导下的上海市第一家高校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7. 2006年4月,"上海大学语言文字网"获市高校语言文字网评比一等奖。
8. 2006年7月,我校在全国推广普通话形象大使上海赛区选拔赛中被授予"优秀组织奖",我校留学生安娜获参赛优胜奖,并被授予"上海市推广普通话特别荣誉代表"称号,推荐参加全国总决赛。